离婚后东西不让拿怎么办
一、离婚后东西不让拿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拿自己的东西,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对方理性沟通,明确指出这些东西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按照或者法律规定自己有权利拿走。如果是因为情绪等原因导致对方不让拿,通过平和协商或许可以化解矛盾。
2. 寻求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委员会等调解机构寻求帮助。调解人员会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相关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对方配合。
3. 诉讼解决:若前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些物品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例如购买凭证、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等。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还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法院强制对方让自己拿走应得的物品。
二、离婚后定亲物归谁
离婚后定亲物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定亲物属于彩礼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二是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不属于这几种情形,且彩礼已经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转化为的,一般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定亲物是单纯的赠予性质,并且赠予已经完成,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一般应归属于接受赠予的一方。例如定亲时一方赠予另一方的首饰等,若没有特别约定,就属于接受赠予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三、离婚后店铺怎么处理
如果店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设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协商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店铺的归属。比如一方想要继续经营店铺,那就由这一方取得店铺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可以根据店铺的实际价值(包括固定资产、盈利预期等)来确定。
(二)竞价
如果双方都想取得店铺经营权,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获得店铺经营权,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竞价金额的一半作为补偿。
(三)拍卖
当双方都不想继续经营店铺,或者无法就店铺的价值达成一致时,可以将店铺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一般是平均分配。
(四)特殊情况
如果店铺是一方,但婚后双方共同经营,对于婚后共同经营部分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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