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死亡子女要偿还吗
一、贷款人死亡子女要偿还吗
当贷款人死亡后,其所产生的债务与债权之间仍然具有关联性,作为担保人,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
依据相关,如果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由担保人和借款人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就构成了我们通常说的“连带责任保证”。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借款人未能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截止前偿还债务,债权人便有权向借款人要求清偿该笔债务,同时也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其承诺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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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贷款人死亡什么要来偿还债务
贷款人一旦离世,那他欠下的债务可就不会跟着消失了!咱们得先看看这笔债务是属于贷款人个人的,还是他和他妻子共同承担的呢?如果是前者的话,你就可以去找借款人的老婆讨债;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你还需要找借款人生前留下的继承人来还钱。
当然,如果有的话,你也可以去要求他们承担起保证责任。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这笔债务是属于夫妻俩共同承担的,那你就可以去找借款人的老婆还钱。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中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必须对承担起连带清偿责任。
2.如果这笔债务是属于借款人个人的,那你就得去找借款人的继承人还钱。
继承人在继承逝者遗产的时候,也得承担起还债的义务。
除非继承人选择放弃,否则逝者生前的债务就应该由其他继承人来负责偿还。
所以,作为债权人的你,完全可以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以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来偿还逝者的债务。
3.如果有债务担保人的话,你同样可以去找他们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一旦离世,你在保证期间内就可以去起诉担保人,让他们承担起还款的责任。
等到担保人真的承担起保证责任之后,他们还能向借款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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