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公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儿子和媳妇,算共同财产吗?
我有个朋友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她和她老公结婚前,公公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公公的名字,结婚后,公公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和媳妇,也就是我朋友和她老公,我朋友就想知道,这套房子算不算他们的共同财产呢?
解决方案: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婚前公公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儿子和媳妇,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一般是不算共同财产的,因为这套房子是公公的婚前财产,在他去世后,才会作为遗产由儿子和媳妇继承,如果公公在过户给儿子和媳妇的时候,明确表示这套房子是给他们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就可以视为公公对他们的赠与,这套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如果你朋友遇到了这种情况,最好是和公公一起去做一个公证,明确这套房子是给他们夫妻共同所有的,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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