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如何清偿债务
一、企业改制如何清偿债务
在进行企业改革制度过程中,债务的偿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需无条件继承原企业时期所产生的所有债务;第二,在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完成分立之后,新组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对原先合同中的权利以及相应的义务予以的承担;第三,在企业发生出售变更之后,若买卖双方对原有债务的承担问题达成了明确协议且得到债权人的认同,则按照该协议执行;反之,若未能达成相关约定并且没有获得债权人认同,那么原有债务将由买方全权承担;第四,其余债务清偿方式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独资企业债务由投资人个人财产全额负担。
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独自掌控并承受经营风险、享受全部收益的商业实体。
这类企业在面临破产时,债权人有权经营者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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