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孩子的情况
一、如何定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孩子的情况
若生父母存在特殊困难并无法完全负担起子女的抚养责任时,他们的孩子便可得到。
申请领养者须得满足无子女的条件方可进行收养操作。
同样地,送养人亦需先与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署承诺不再的协议,并且确保夫妻双方均对送养事宜达成共识,同时还需征得其他具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同意。
在收养过程中,收养人和送养人还需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送养方需提供同意送养及无力抚养的书面证明。
已拥有亲生父母的儿童不得送往社会福利院。
社会福利院仅承担抚养那些无法找到生父母的弃婴以及孤儿的职责。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
二、都不抚养孩子怎么判
在涉及事务处理的司法实践中,倘若父母双亲均无意愿庇料其子嗣,那么往往会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配套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依法作出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尽全力进行调解工作,期望至少有一方能主动承担起对子女的养育义务。
若经过努力调解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为了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做出不允许离婚的决定。
若是调解工作宣告失败,并且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维系,那么法院在做出离婚判决的同时,也会按照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子女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需求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等等,来确定子女的归属问题。
三、但是目前没有经济收入,父母有义务抚养
关于离婚时无经济收入能否拥有抚养权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白,只要相关当事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更适宜于照顾和教育子女,那么他们同样可以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在我国现行中,对于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会将其抚养权交由母亲直接行使。
如果子女已年满两周岁,而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此时则须通过法院裁决来确定子女的抚养事宜。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形,按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判。
至于子女年满八周岁者,法院应尊重并依照其真实意愿对抚养权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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