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一个月过后没去,还需要再重新申请吗
一、冷静期一个月过后没去,还需要再重新申请吗
离婚冷静期过后要是没去申请的话,那就等于撤销了!得重头再来。
按照咱们国家新出炉的《》来看,冷静期结束以后的那30天内,你们俩必须一起去民政局领个书才行啊,不然就算是主动放弃申请了哦。
而且,如果这事儿拖着不办理的话,可能就得重新商量或者来离个婚了。
噢在冷静期过完之后,如果有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现场的话,也得另外申请,别管是因为啥原因,离婚这个申请就是会被撤销掉的呢。
如果你们真的决定好了都要离婚,那就得再申请一次喽,而且第二次申请还有个30天的冷静期等待着你们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是怎么回事
“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你知道吗.它就是在两个人准备要分手的时候,法律上硬性规定他们得先静下心来想清楚了再说。
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算起,在短短一个月里,如果任何一方觉得还是舍不得彼此,不想离婚的话,都有权力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自己的离婚申请。
总之呢,这段时间里是没办法去真正离婚的啦。
可是呢,只要过了这个冷却期,你们还是想要离婚的话,当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哦!毕竟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可是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益呀,我们也有途径可以通过相关程序去实现这一切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没到可以起诉吗
在这儿呢,你要是不想离婚了或者改变主意了,也可以在离婚冷静期内直接提出起诉要求离婚哦~那咋操作呢.就是从你们开始提交离婚申请的那天下午两点半算起,一直到第30天为止这段时间里,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赶紧去婚姻登记处撤回这个申请。
然后等到那个时间段过完了再经过30天的考察,你们两个人都得亲自去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证的申请,否则的话,就会被理解为主动放弃了离婚登记申请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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