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公证给孩子,房产证是父亲名字,该怎么办?
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房子公证给孩子,但是房产证上仍然是父亲的名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别担心,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些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 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孩子的名字。
- 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共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给孩子。
- 签订协议:父母双方可以签订协议,明确房子的所有权归孩子所有,同时约定在孩子成年后,将房子的所有权过户给孩子。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总结:
在离婚时,如果房子公证给孩子,但是房产证上仍然是父亲的名字,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公证或者签订协议等方式来保障孩子的权益,父母双方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更多的法律规定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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