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否进行竞业限制
一、劳动合同能否进行
本公司员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囊括了竞业禁止的规定。
这是为了防止那些与我司刚刚缔结雇佣关系的员工或已经在岗的员工,一旦他们离职并掌握到了企业核心技术或者商业机密,有可能对本公司的经济收益以及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构成潜在威胁。
基于此种考虑,企业有权依照以及相关规范,通过合同约定,要求这类员工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关注的重点包括:竞业禁止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时限长度;对竞业禁止期间的员工给予何种补偿费用;如果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的话,其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等等。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合法呢
竞业禁止协议,只有在满足了多项严格条件之后才能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具体如下:首先,缔结此类协议的当事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畴,这些人包括用人单位的高层管理者、尖端技术专家以及其他负有保守公司机密职责的员工。
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的任何规定。
再次,在竞业禁止的有效期上,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最后,关于竞业禁止的实施区域以及行业限制,原则上应根据其能否对用人单位产生实际竞争威胁来进行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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