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有效
一、未签订,是否要求签订协议有效
尽管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所述竟业协议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商定并由双方在书面文件上共同签名或加盖印章,此协议便视为具有效力。
各方均需严格信守并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若任一方有任何违反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
然而需注意,竟业限制协议的有效期上限为两年,无强制性法律规定补偿标准。
此外,如发现竟业限制协议存在明显公平缺失、签订过程忽略了平等原则等情况下,该协议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但具体判决仍需根据实际案例具体分析。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除非有确凿证据显示劳动者已公开表示放弃获得补偿金的权益,否则无法轻易推断其系主动自愿作出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协议应该什么时候签
竞业限制协议应在员工离职时签署,并非所有职位均需签定。
该协议的执行取决于员工所处职位的重要性及其接触到的机密信息。
警惕以下几点:
1.约定违约金;
2.在协议期内用人单位需按月补偿薪资给员工;
3.违约金上限不设,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4.仅限高层管理者、高科技人才以及须遵守保密条款的员工加入竞业限制;
5.协议有效期不可超过两年。
同时,务必分清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
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存续期间或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在竞争对手工作或自行从事相关业务,以保护用人单位的。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合理约束,旨在激励其对用人单位忠诚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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