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分公司能不能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啊?这个事儿说白了就看分公司有没有法人资格呗,就是说人家是不是照规矩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相关的登记证书。
要是分公司已经正式拿到这两样东西的话,那说明它有能力自己独立承担起来,所以,当然能够直接跟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咯。
但是,万一人家还没拿到这些证照?那也别着急哈,只要老大哥——总公司那边给个明示,分公司也还是可以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滴。
这条规定设立的初衷呀,就是要保护咱们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约束力。
所以,大家在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搞清楚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以及它到底有没有权力签这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可以签劳动合同吗,法律怎样规定
分公司其实也是有能力签劳动合同的!不过在签订之前,要先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才行。
要是你的分公司已经合法地拿到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了,那么就可以像个大老板那样,以单独的用人单位身份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这个时候,分公司是有资格、而且也有权力签订劳动合同的喔。
当然咯,如果你的分公司还没拿齐那些相关的证照,但只要得到总公司的明文授权,同样也是可以在规定的授权范围之内和员工签订合同滴。
不管哪种情况吧,只要分公司跟员工签了劳动合同,那这个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哈。
三、分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1.依据法律规定,已经依法注册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备了使用劳动力的权利,因此得以被视为“用人单位”,有资格直接与其雇佣的劳动者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
2.然而在另一种情况下,若分公司尚未进行严格的依法注册登记且未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它便无法拥有使用劳动力的权力,自然也就无法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这时,分公司须得到总公司的明确授权,方能代表总公司履行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署过程——也就是说,真正的“用人单位”其实是归属总公司名下,而并非是分公司本身。
由此可见,区分分公司是否具备使用劳动力的权力,关键在于该分公司是否已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注册登记以及获取营业执照的步骤。
而唯有在获得合法的使用劳动力权力后,分公司才能直接与其雇员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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