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分公司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吗
一、公司是分公司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吗
分公司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从实践角度分析,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直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等事宜由该分公司负责处理。而对于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需要有总公司的委托授权,才能以分公司名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综上,分公司能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者是否有总公司委托授权。
二、单位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
若单位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双倍工资,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确定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要注意在时效内主张权利。
(二)收集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是关键。例如工资支付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间等事实。
(三)申请。员工准备好相关证据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写明仲裁请求,即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明确事实和理由,并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将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员工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没盖章也没有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没盖章也没有签字,一般情况下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签字或盖章的行为,意味着双方对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是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重要形式要件。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未盖章或签字,难以认定其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合同处于未成立状态。但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虽未盖章或签字,但劳动者已实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该劳动,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时,即便劳动合同形式上存在欠缺,也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对于劳动者来说,未签字则表明其可能尚未对合同条款完全认可,合同同样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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