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子归一方但没过户公证,该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将房子归一方所有,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过户公证,这时候,另一方可能会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解决方案:
- 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虽然没有过户公证,但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可以尽快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到一方名下。
- 进行公证:为了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后,协议的效力将得到进一步的确认。
- 保留相关证据:在协议离婚后,双方应该保留好所有与房产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如协议、离婚证、付款凭证等,这些证据可以在日后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明自己权益的依据。
- 注意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确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协议效力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在三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在协议离婚中,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未过户公证的情况下,另一方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办理过户手续、进行公证、保留相关证据等都是有效的方法,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遇到纠纷,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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