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
一、到期不续签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若为雇主不再续订,需按照员工在企业内之工作年限(每年计)进行补偿,一年给付一个月薪资;如系员工主动不愿续约,则无需补偿。
若劳动者已在同一企业连续服务十年以上,且希望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雇主却拒绝续约,此举构成违法,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赔偿金,即每满一年给予两个月薪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怎么办
你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把合同给你,这种情况下,你完全可以去找他们要啊,或者直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这样做是合法的哦!按照咱们国家的法规,要是用人单位没把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你的话,劳动行政部门会让他们赶紧改正的。
而且,如果因为这个原因给你带来损失了,那他们还得负责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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