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还是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买房是一项重要的财产事务,有些夫妻在购房时可能会选择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否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还是双方的名义登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在购房后通过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决方案:
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归属存在争议,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房产证、出资证明等,以证明该房产的归属情况。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并不一定意味着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或协议,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通常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购房时,建议夫妻双方充分沟通,明确房产的归属和权益,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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