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会被对方分走吗?
"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另一半能分到吗?"这是很多夫妻买房时最纠结的问题,最近接到一对年轻夫妻的咨询:两人婚后贷款买房,女方父母出了30%首付,男方负责还贷,但房产证只登记了女方名字,现在感情破裂,男方坚持要分房产,女方却认为这是自己婚前财产,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算?
一、法律如何认定房产归属?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归属需综合三个关键要素判断:
1、购房时间: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个人名,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购房无论登记谁的名字,原则上视为共同财产
2、出资来源: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明确约定赠予子女个人并公证,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3、还贷方式: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即便登记单方姓名也属于共同财产
以咨询案例为例:女方父母婚后出资首付若无特别约定,视为对夫妻共同赠与;男方婚后工资还贷部分,依法需分割补偿。
二、专业律师的避险建议
1、签订书面协议:父母出资购房时通过《赠与协议》明确归属,并公证
2、保留资金凭证:首付款转账记录、贷款还款流水要单独保存
3、产权登记技巧:建议采取"按份共有"登记方式,明确各自比例
4、重大财产公证:婚前房产加名建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三、重点法条指引
-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共同所有
- 《民法典》第1063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小编划重点
房产证名字≠绝对产权!婚姻财产认定是动态过程,关键看购房时间、资金来源、产权登记三大要素,特别提醒:婚后还贷部分无论谁操作,都涉及共同财产分割,建议夫妻购房时做好三件事:明确出资性质、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办理公证,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遇到具体纠纷时,建议携带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20项材料找专业律师做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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