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购房,房产登记一人名下,是否属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究竟登记在一个人名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这是一个让许多夫妻都感到困惑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在我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否就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呢?这就需要分情况讨论了。
情况一: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明确约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明确约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二: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没有明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由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或者是其父母为其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明确约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由其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建议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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