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登记要带哪些证件?这些细节不注意可能白跑一趟!
“二婚登记和初婚有什么区别?”“需要多准备哪些材料?”许多再婚的朋友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常常因为证件准备不齐全而反复奔波,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婚姻登记流程更注重个人权益保障,但核心证件要求并未改变,本文将从法律实务角度,为你详细梳理二婚登记必备的5类证件和3个易踩雷区。
二婚登记必备证件清单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若原件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办理,但需注意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户口簿原件(重点核对婚姻状态)
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必须显示为“离异”或“丧偶”,若仍标注“已婚”,需先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新状态,否则民政局有权拒绝受理。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 协议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
- 诉讼离婚:需提交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附生效证明);
- 丧偶: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3张2寸近期红底合影照
需为双方半身免冠合照,不可使用合成照片或过度修图。再婚声明书(部分地区要求)
个别地区会要求当事人现场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明确声明无禁止结婚的情形。
特殊情形处理指南
- 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再婚:需额外提供护照、单身证明(经公证认证)、原婚姻关系解除证明的翻译件;
- 军人再婚:须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离婚证丢失:可凭身份证到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解除婚姻关系证明》。
律师建议:避开三大雷区
- 户口簿信息未更新:曾有当事人因户口簿婚姻状态未改为“离异”,被要求返回户籍地更新,耽误登记时间;
- 离婚判决书未生效:诉讼离婚的,若判决书尚未过上诉期或缺少生效证明,民政局不予认可;
- 照片不符合规范:某案例中,当事人因佩戴夸张首饰拍照被要求重拍,建议着装简洁、避免浓妆。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离婚人士需提供离婚证明;丧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户口簿婚姻状态与声明一致的要求。
小编总结
二婚登记的核心在于证明当前婚姻状态合法终止,因此离婚证、户口簿更新、特殊证明文件是重中之重,建议提前1个月检查证件有效性,必要时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律师,婚姻是人生大事,材料完备才能让幸福不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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