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这些细节不注意可能白跑一趟!
准备和心爱的人步入婚姻殿堂,本是人生一大喜事,但若因为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而白跑一趟,难免让人遗憾,办理结婚登记看似简单,实则隐藏不少“门道”,今天就从法律实务角度,为大家梳理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并分享关键注意事项,助你一次“通关”!
**一、核心材料清单:缺一不可!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务必逐项核对: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若遗失或过期,需提前补办临时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需包含户主页(即盖有公安局公章的首页)及本人页,两者缺一不可。
- 若为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
3、3张2寸近期红底免冠合影照片
照片尺寸为5.3cm×3.5cm,需清晰露出双耳和眉毛,不得使用合成或过度修图的照片。
4、离婚人士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若离婚判决书为初审判决,需额外提交生效证明书。
5、丧偶人士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证明需由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二、易被忽视的细节:这些坑千万别踩!
1、户口本信息与身份证必须一致
若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存在差异(如曾用名未更新),需提前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正,否则可能导致登记失败。
2、复印件务必清晰可辨
建议提前准备2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均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照片不可随意自拍
部分民政局对照片背景、着装(如是否穿浅色衣服)有严格要求,建议提前咨询或选择民政局指定照相馆拍摄。
**建议参考:高效办理的3个技巧
1、提前1-2周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确认材料细节(如是否需要预约、照片要求等)。
2、将材料按顺序整理成文件袋,避免遗漏或混乱。
3、若一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居民,需额外准备护照、单身证明及公证材料,建议提前联系涉外婚姻登记处。
**相关法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核心在于材料齐全、信息一致、细节合规,尤其要注意户口本与身份证的一致性、照片的规范性以及特殊人群的附加证明。提前准备、多次核对是避免“多跑腿”的关键,婚姻是人生大事,愿每对新人都能顺利领证,开启幸福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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