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不能起诉的情形
一、离婚诉讼中不能起诉的情形
以下是不能进入的几种常见情况哈:
1.首先,我们得说说哪种情况下起诉离婚的期限比较短,比如说法庭已经给了你们“不准许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结果了,如果你在这之后又没有什么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那么你在接下来的半年里再去起诉的话,法院可能就不会接受啦;
2.其次呢,就是当你自己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把你的案子当作撤诉来处理的时候,如果你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还是没有什么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那你再去起诉的话,法院也可能不会接受哦,但是这个规定对被告来说就没啥影响啦;
3.然后呢,如果是男方正在怀孕期、宝宝刚出生一年以内或者是宝宝还在肚子里但就是不明原因流产了的6个月内,他想离婚的话可是不行滴;
4.最后呢,如果你现在正在服,并且除了重大错误之外还没有其他能被视为不可原谅的情节,只要你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儿,妻子非要和你离,也是不被允许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的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这种情况都包括哪些啊.我给您列出来吧:首先是,就是你已经结了婚,但是还和别人又领证了,这可是违法的,重婚可不仅仅触犯了,更关键的是你和你老婆造成的精神伤害也得赔偿哦;另外还有一种叫作有配偶者与他人,这个比较复杂,就是说你已经有老婆了,但是却还是跟别的女人住在一起,哪怕没有正式,只要你们长期固定在一起,那也是不行的;然后就是家暴了,家暴指的是你们家里人之间用各种手段去打、捆、绑、拘禁甚至成天骂人威胁等等,这些都是会给你家里人带来身体和心灵伤害的;而虐待、遗弃家里人呢,也是同样的道理,可能会给你家人带来身体或心里上的伤害,这时候你就可以向他要求赔偿了;最后一个就是有其他重大过错,具体来说,如果以上哪种情况让你和你老婆终究走上离婚这条路,那么你作为无过错的一方,是完全有权要求他做出损害赔偿的。
离婚损害赔偿其实就是当你或者你老公在婚姻中有过失,搞得你们的家庭关系破裂,最终你们离婚的时候,如果你觉得自己吃亏了,那么你就可以向他索要补偿。
三、怎么办理离婚登记,去哪里办理
哦,说到离婚这件事啊,你其实可以选择两个地方,就是民政局或者是法院啦。
这里我就给你一一说来:第一种情况嘛,如果你们两人心平气和地决定要离婚,那么你们就要带上一些必要的东西,比如说你们自己的、簿、书,还有最重要的。
这个时候呢,你们就得亲自走一趟民政局了,把这些材料都交上去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情况呢,就是其中一个人不愿意离婚,那个想要离婚的人就只能拿出法院来当救兵了。
他需要给法院递上诉讼状,说明自己想离婚,并且请求法院帮忙处理。
然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这个案子,看看你们俩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以及你们的孩子该怎么等等这些事情。
如果法院觉得你们已经没有继续在一起的可能性了,那么它就会做出离婚判决。
等到这个判决书正式生效以后,你们两个的婚姻关系也就自动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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