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欠的债怎么分?夫妻债务处理必知的4大原则
“结婚时甜如蜜,离婚时债难分”——这是许多夫妻在感情破裂时面临的现实问题,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究竟该由谁承担?是一人一半,还是“谁借谁还”?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揭开离婚债务分配的核心规则。
夫妻债务的“分水岭”:共同债务VS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在于“共债共签”和“家庭共同生活用途”,如果债务是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一方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如房贷、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等),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案例说明: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50万元用于创业,若创业收益确实用于家庭生活(如购房、买车),妻子可能需要共同承担;但如果丈夫将钱用于赌博或挥霍,则属于个人债务。
离婚时债务分配的4大原则
用途优先原则
债务用途是判定责任的第一标准,妻子借钱给孩子交学费属于共同债务;丈夫私下借钱给前女友则属于个人债务。举证倒置规则
主张“非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提供证据(如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若举证失败,可能被判共同承担。恶意债务豁免条款
若一方在离婚前虚构债务或恶意举债(如高额信用卡套现),另一方可通过诉讼主张不承担,但需提供对方“恶意”的直接证据。协议优先,法律兜底
双方可协商债务分配方案(如约定一方承担房贷,另一方负责车贷),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债务性质、经济能力等判决。
律师建议:离婚前必做的3件事
- 梳理债务明细
列出所有债务清单,标注借款时间、用途、债权人信息,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 保存关键证据
保留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用途或对方恶意举债行为。 - 咨询专业律师
债务性质复杂时,提前咨询律师制定应对策略,避免被动承担不合理债务。
相关法条参考
-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 《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明确“共债共签”原则,防止一方被负债。
小编总结
离婚时的债务分配绝非“一刀切”,核心在于债务是否服务于家庭共同利益,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提前厘清债务性质、固定证据链都至关重要,法律保护的是善意而非贪婪,面对争议债务时,理性维权才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关键句重申:债务用途定性质,证据留存护权益,恶意举债可追责,法律永远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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