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将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最高法有新意见!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往往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夫妻离婚时将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全文,这一意见的出台,对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疑问标题
离婚时将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否需要经过配偶同意?
二、文章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能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给未成年子女,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的,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愿,除非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情形。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而是在离婚后单独将财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的,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如果配偶不同意,且赠与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
三、解决方案
为了避免在离婚时因财产赠与问题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单独将财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应当事先与配偶进行沟通,取得其同意,如果无法取得配偶的同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或撤销赠与。
四、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五、小编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时将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全文的出台,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愿,妥善处理财产赠与问题,避免产生纠纷,也提醒广大夫妻在处理财产问题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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