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费用,这些钱该谁出?
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往往是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房产归另一方所有,那么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以确保房产的所有权顺利转移,办理离婚公证房产归另一方所有的手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由谁承担呢?
离婚公证房产归另一方所有的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契税等,公证费是办理公证手续的必要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和公证机构的收费标准而定,评估费是评估房产价值的费用,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而定,契税是房产过户时需要缴纳的税费,根据房产的成交价格而定。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归另一方所有,并且明确了费用的承担方,那么按照协议执行即可,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费用的承担方,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费用的承担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小编总结:
离婚公证房产归另一方所有的费用由谁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费用的承担方,按照协议执行即可,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费用的承担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费用的承担方,在办理离婚公证手续时,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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