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证,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分配,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办理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股票账户等财产证明材料。
3、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4、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分割的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二、办理离婚后财产公证的流程
1、申请:双方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2、审查:公证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3、公证:公证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公证,并制作公证书。
4、缴费:申请人按照公证处的要求缴纳公证费用。
5、领取公证书: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四、小编总结
离婚后财产公证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离婚后财产公证时,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手续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处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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