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离婚后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后财产达成的协议,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一种法律行为,离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办理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办理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办理离婚后财产公证的流程
1、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离婚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小编总结
离婚后财产公证,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离婚后财产公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如果您对离婚后财产公证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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