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可不可以
一、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可不可以
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从劳动者角度来看:
(一)若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用人单位发生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实现改派。
(二)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原劳动合同,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完成改派。
从用人单位角度而言:
一方面,用人单位若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人员调整,需与劳动者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改派相关手续,包括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等。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不能擅自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进行改派,否则构成违约,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
总之,签过劳动合同后的改派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遵循法定程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不是本人签的劳动合同违法吗
不是本人签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需分情况来看:
(一)若未经本人授权,他人代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一般是无效的。因为签订劳动合同是确立的重要法律行为,需要劳动者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直接涉及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条款,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作出决定和认可,他人代签无法体现本人真实意愿,对劳动者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二)若本人事后对代签行为进行追认,即明确表示认可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那么该合同可视为有效。追认意味着劳动者对合同条款予以接受,以自己的行为使代签行为产生法律效力。
总之,不是本人签的劳动合同在未经追认时通常是违法且无效的,但经本人追认后则可有效,劳动者应关注自身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定。
三、劳动合同可以和分签订吗
劳动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订,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若分公司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便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例如一些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在当地依法注册登记后,可自行招聘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由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总之,判断能否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用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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