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横穿马路被车撞到了谁的责任
一、电动车横穿马路被车撞到了谁的责任
1.电动车若无违规穿越马路,且安全距离充足,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2.若机动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或其他违法行为,则其可能被视为主要责任方。
3.若道路状况不佳或管理方存在过失,亦可导致道路管理方成为责任方。
4.若行人穿越马路时故意或疏忽,则其可能被视为主要责任方。
在电动车穿越马路被撞的案例中,责任判定需综合多重因素。
电动车若无违规穿越马路,且安全距离充足,不应承担事故责任;若机动车辆存在违法行为或道路管理方存在过失,则上述因素均可能成为事故主责方;若行人穿越马路时故意或疏忽,则其可能被视为主要责任方。
故而,我们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距离,关注道路状况,确保出行安全。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骑电动车撞到电动车但是人没事后面还会再找吗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体损害或者人身伤亡的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向肇事方提出索赔要求。
此类索赔可具体区分为三个档次,即尚未造成身体残疾的伤害、身体残疾以及身亡等不同状况。
兹分述如下:
1.遭受轻微身体损伤但未达到标准
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仅遭受轻微身体损伤,尚不构成伤残等级,则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请求的赔偿种类包括七种: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及必要的营养费用。
2.身体残疾
若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除了上述第一款所列各项费用之外,受害者及其家属还可以请求以下六种赔偿项目(共计六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人生活费用,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而实际产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
3.身亡
若受害者不幸身亡,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支付相应费用外,还需承担以下六项费用: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死亡以及受害者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所支出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误工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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