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横穿马路被撞死(男子驾车横穿马路)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人在马路上穿梭于车流中,看起来相当危险。横穿马路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名男子过马路造成四车相撞并被拘留的情况。过马路造成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1.一名男子因过马路导致四辆汽车相撞而被捕。
近日,四川成都一男子穿越三环路,造成四车相撞。事发后,该男子脱下外套逃离现场。办案民警通过一路走访调查,最终在其住处将其截获。
最终,该男子因扰乱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被处以五日行政处罚。
2.过马路造成事故的处罚是什么?
行人过马路造成事故的,属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一般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因过马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道路交通的行为,给予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拒不接受罚款的,可以扣押其非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事拘留;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亡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行人过马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过马路人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的;
驾驶员有过错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驾驶员正常驾驶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具体职责由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方没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机动车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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