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要申报个税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要申报个税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否需要申报个税,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若该赔偿金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范畴。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
(二)若不属于上述经济补偿金性质,比如是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而言,单位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属于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报酬,应在支付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总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在申报个税时要明确其性质,按照相收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二、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吗
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明确了时间界限,即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合规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若仍未签订,劳动者就有权主张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此时,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外,还应依法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过,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也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超过时效,可能会面临权利无法得到支持的风险。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双倍工资怎么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有以下要点:
(一)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到用工满一年的前一日为止,最长计算11个月。
(三)支付方式。通常是在劳动者主张权利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差额。例如,某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若工作了6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为5000×5 = 25000元。需注意,劳动者应注意收集存在等相关证据,以便顺利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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