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金怎么计算
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金,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工资收入作为计算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性收入。若劳动者工资存在不固定情况,则按照其离职前一段时间的来确定。
(二)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
总之,准确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计算基数与计算期间。
二、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怎么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计算个税,需明确其性质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二倍工资中的一倍工资,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具体计算时,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所得额,再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
(二)对于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工资,性质上属于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赔偿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总之,在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个税时,需分清不同部分的性质,分别按照对应的税目和计算方法准确计算缴纳。
三、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金怎么计算
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金,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但不包括以下两项:(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等;(二)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二)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综上,二倍工资赔偿金等于计算基数乘以计算期间的月数。劳动者可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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