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一、哪些情况下负同等责任
当涉及到以下五种情况时,两位驾驶者应被视为负有同样的责任:
1.机动车追逐碰撞前方同车道上正在行进的其他机动车后方部分;
2.机动车在变道过程中,对相邻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其他机动车造成干扰;
3.机动车超过准备向左转向的前方机动车;
4.机动车超过正在进行掉头操作的前方机动车;
5.机动车超过前方正在进行超车行为的机动车。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逆向停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哪些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确定,往往需要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基于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产生的影响及过错严重程度而展开。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当车辆逆向停放引发交通事故时,若无其他方之过失,则应由方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
如若对方车辆亦存在过错,则需依据各自过错对于事故发生的影响力及其严重性,由双方共同分担主要责任、平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还包括:第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若因两方乃至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则需根据他们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平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第三,在各方均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过错的情况下,若属交通,则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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