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一文读懂协议离婚全流程
“过不下去了,想赶紧离”——这是许多夫妻走到民政局门口时的真实心声,但你知道吗?协议离婚早已不是“当场领证”那么简单,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流程发生了重大变化,今天就用大白话告诉你:去民政局离婚到底要做什么?
一、协议离婚的核心流程:从冷静期到领证
1、第一步:提前预约登记
现在大部分地区需要线上预约离婚申请(部分城市支持现场取号),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交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第二步:熬过30天离婚冷静期
提交申请后,民政局会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第二天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需在30天内(第31-60天)再次到民政局办理正式手续。超期未办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3、第三步:签署离婚协议+领证
第二次到民政局时,需携带:
-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份纸质版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不提供模板,需提前准备)
- 每人2张2寸近期单人证件照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会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当天即可完成离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怎么写?这3点必须明确!
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命门”,内容不明确可能导致后续纠纷,协议中必须包含:
1、自愿离婚的声明;
2、财产分割方案(房产、存款、车辆、债务等需逐项列明);
3、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及探视权约定。
⚠️ 注意:民政局只审查协议形式,不核查内容真实性。若对财产或抚养权有争议,建议提前咨询律师。
**建议参考:避开这3个“坑”
1、冷静期内别冲动:若一方转移财产或拒绝配合,冷静期后可能无法顺利离婚,需走诉讼程序。
2、协议别写“无共同财产”:离婚后若发现对方隐瞒财产,可起诉重新分割。
3、抚养费别按“最低标准”:可约定按比例逐年上涨,避免未来物价变化引发纠纷。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期满后30日内未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
- 《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妥善处理子女、财产问题的,予以登记并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细节风险。冷静期、材料准备、协议条款是三大核心环节,缺一不可,尤其离婚协议,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避免“后遗症”,婚姻不易,若真走到尽头,理性处理、依法操作才是对彼此最后的尊重。
> 文末提醒: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个案情况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一文读懂协议离婚全流程,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