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补偿金有哪些呢
一、没签劳动合同补偿金有哪些呢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相关情况如下:
(一)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差额,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补偿,计算周期最长为11个月。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8个月未签合同,单位除支付正常工资外,还需支付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经济补偿金。如果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还可能涉及赔偿金等其他补偿,比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
二、签订劳动合同能用口头通知吗
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仅用口头通知。
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具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管理等重要作用。
一方面,书面合同能够清晰地记录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具体事项,避免后续因口头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当发生争议时,书面合同是重要的证据,能明确双方责任。
另一方面,书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确认。它确保劳动者在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也约束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义务。
仅通过口头通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返聘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返聘人员通常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具体分析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而返聘人员一般是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的人员,他们在法律上已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者范畴。
(二)从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来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支配,存在人身依附性。返聘人员往往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方面相对灵活,用人单位对其管理程度与正式员工有所不同。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既然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再建立用工关系时就不宜再签订劳动合同,而应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劳务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具体事项,以规范双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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