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几种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书面形式。这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时,是重要的证据。它将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有助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短期性的特点,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比较简便快捷,符合这类用工形式的实际需求。但需注意,口头形式虽然简便,却因缺乏书面凭证,在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所以,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外,其他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最长可订多少年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长年限在法律上并无明确限制,理论上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多少年都是可以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需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要结合工作性质、岗位需求等确定合适期限。比如一些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岗位,可能会签订较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指合同期限永远不变,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只要符合法定情形,也可解除或终止。总之,劳动合同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三、多少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三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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