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需要什么证据才能执行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需要什么证据才能执行
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通常需要以下几类证据来支持执行:
(一)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记录,包括银行工资流水明细,能显示支付主体、金额、发放周期等;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签到表等,反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
(二)证明入职时间的证据。例如录用通知书,明确记载入职日期;同事证言,与劳动者同时入职或知晓其入职情况的同事的书面证言;与用人单位沟通涉及入职时间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三)证明工资标准的证据。工资条,详细列出工资构成和金额;与用人单位关于工资约定的书面协议;如果工资是通过现金发放,可提供有本人签字的工资领取记录等。
此外,劳动者还需注意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相关的其他证据,如双方就未签劳动合同及双倍工资问题进行协商的录音、录像等。证据越充分,越有利于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得到执行。
二、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继签怎么赔偿
当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赔偿情况需分情形讨论:
(一)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此种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单位直接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8个月,单位不续签且不符合第一种情形时,单位应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工作不满6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合法吗
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规定。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然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此时,劳动者不能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应支付相应。
总之,在一年以内(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是合法且有法律依据的;满一年后则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但可依据具体情况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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