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已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破产后,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或不再继续经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一些特殊行业因政策调整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期限届满,如签订的3年期劳动合同到期,若双方未续签,则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领取基本,意味着其退出劳动领域,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已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因资不抵债等原因被法院宣告破产,丧失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失或不再继续经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而终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一些特殊行业根据相关法规出现特定情况时,劳动合同也会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要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来看:
(一)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原工资为每月5000元,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提出以每月6000元工资续订合同,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同意续订,此时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除上述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降低原工资待遇或者变更工作地点等不利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直接不续订合同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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