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存在孩子名下算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许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出于对子女未来的考虑,会选择将存款、房产或其他资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当婚姻关系破裂时,这些财产是否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问题往往成为离婚纠纷中的争议焦点。
核心争议:是赠与行为还是财产转移?
从法律角度看,夫妻将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属于“赠与”行为,直接决定了这部分财产的性质,根据《民法典》第19条,未成年人可以接受赠与,其名下财产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但现实中,若一方主张“存钱到孩子账户只是为了转移共同财产”,法院则需要综合资金来源、使用目的及家庭协议等因素判断,若存款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且无法证明明确的赠与意图,法院可能认定该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能提供书面赠与协议或资金专项用于子女教育、医疗等证据,则更可能被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
解决方案:明确财产性质,规避法律风险
1、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范围及用途,并由双方签字确认,避免离婚时被质疑“恶意转移财产”。
2、保留资金用途证据:若存款用于子女教育、医疗等专项支出,需保留缴费凭证、合同等材料,证明资金的合理流向。
3、避免混合财产:切勿将子女名下的账户与夫妻共同账户混用,确保资金流转清晰可追溯。
4、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提前规划财产分配方案,尤其在涉及大额资产(如房产)时,需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制定策略。
**相关法条依据
1、《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7条: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主张返还,但为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合理支出除外。
3、《民法典》第19条:未成年人接受赠与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监护人不得擅自处分。
将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看似是“爱子心切”的举动,但在法律层面可能暗藏风险。关键点在于能否证明“赠与”的真实性:若缺乏明确约定,离婚时极易被认定为转移共同财产,导致资产分割争议,建议夫妻双方提前通过协议或公证明确财产归属,同时注重资金用途的合法性。对于已存入子女名下的财产,需结合资金来源、家庭协议及实际使用情况综合判断性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句话提醒:爱子需有方,财产规划更需“法律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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