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底要准备啥?看完这篇少走弯路!
"想离婚还得先冷静?这30天可不是干等着!"
最近不少朋友咨询离婚冷静期的流程,有人以为只要去民政局填个表就能回家等通知,结果白跑三四趟,其实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设置的法定程序,既要走流程又要备材料,今天我们就来拆解离婚冷静期的"通关攻略"。
一、离婚冷静期的"硬核材料清单"
1、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缺一本都得补办,曾有夫妻因结婚证丢失被要求先补证再申请,直接多耗15天。
2、离婚协议书初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需提前协商,建议列明房产、存款、债务等8大核心项(后附模板参考)。
3、预约登记凭证:北上广深等城市已实行线上预约,现场排队可能被劝返。
二、冷静期不是"等通知",这些动作必须做!
第1-7天:核对财产证据链(银行流水、房产证、借款凭证),曾有案例因漏报婚后投资收益被法院认定"隐匿财产"。
第8-20天:到公证处办理子女抚养权意向公证,避免对方反悔扯皮。
第21-30天:修改完善离婚协议,特别注意探视权具体细则(如寒暑假接送时间、突发疾病处理等)。
律师提醒:冷静期内新增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需保留资金用途证据!
**建议参考模板
> 离婚协议必备条款:
> 1. 房产归属及过户时限
> 2. 抚养费支付方式(建议约定年涨幅5%)
> 3. 重大医疗/教育支出分摊比例
> 4. 户口迁移违约责任(尤其涉及学区房)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期满后30日内未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条: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条款,可依法变更或撤销。
离婚冷静期绝不是"坐等30天",而是法律留给当事人的黄金协商期,与其纠结"要不要离",不如抓住这段时间做好三件事:理清财产、锁定证据、完善协议。冷静≠拖延,专业规划才能避免人财两失。
>互动话题:你遇到过冷静期内对方突然反悔的情况吗?评论区分享你的应对经验!
离婚冷静期到底要准备啥?看完这篇少走弯路!,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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