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债务分割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的债务分割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分割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是有效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形。
从协议双方内部效力来看,若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且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对于夫妻双方是具有约束力的。双方应按照约定来承担各自的债务份额。
然而,从对外部债权人的效力角度分析,若该债务属于,即便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进行了分割,该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的外部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一方在承担了超出离婚协议约定份额的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总之,离婚协议的债务分割在夫妻内部通常有效,但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
二、离婚协议的房屋归属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一,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是出于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其二,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不能将属于他人的房屋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处分,或者约定的房屋归属方式不能违反相关的房产管理规定等。
其三,协议需经过法定程序。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规定后才会予以登记备案。
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其中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对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法向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协议达成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达成后是否可以反悔,需分情况来看。
若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离婚协议并未生效,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重新协商。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附条件生效协议,在未完成离婚登记这一条件前,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若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对于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后一年内,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若查明属实,会依法予以支持。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问题,若出现直接子女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法定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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