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了无债权债务是否要还
一、离婚协议写了无债权债务是否要还
离婚协议约定无债权债务,并不一定意味着无需偿还债务。
一方面,若该债务确实不存在,自然无需偿还。夫妻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无债权债务,说明双方对共同生活期间的经济状况进行了梳理并确认不存在此类关系。
另一方面,如果实际存在债务,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中写明无债权债务,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或一方承担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等。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的诉讼时效内向夫妻主张权利。
而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不受离婚协议中无债权债务约定的影响。总之,离婚协议中无债权债务的约定,在夫妻内部有一定效力,但不能以此逃避对合法债权人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协议写的赔偿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赔偿,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有效的。
其一,协议的签订需出于双方真实意愿。若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那么该赔偿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比如,一方以揭露另一方隐私相要挟,迫使对方签订包含不合理赔偿内容的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该条款。
其二,赔偿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赔偿的数额应合理,不能显失公平,也不能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例如,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远远超出一方的承受能力且无合理依据,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三,协议的形式和程序要合法。离婚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双方需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确认。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拘束力。
三、离婚协议写的共同财产生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生效的。
其一,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例如,不能将约定全部归一方所有,而逃避对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
其二,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受到另一方的威胁,迫使其作出不真实的约定,那么该约定可被撤销。
其三,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仅签订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并未正式生效。
总之,只要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符合上述条件,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相关财产分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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