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找熟人盖了但是不去
一、劳动合同找熟人盖了但是不去
这种行为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和不妥之处。
从劳动合同的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约束。如果找熟人盖章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并不去该单位工作,属于虚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
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这种行为可能干扰其正常的人事管理和用工安排。若被相关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监管部门的处罚,比如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罚款等。
另一方面,对于劳动者自身,这种虚假签约行为也可能带来不良后果。例如,可能影响自身真实就业时的背景调查,若被新的用人单位发现,可能对其职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若涉及社保等问题,虚假劳动合同下的社保缴纳等情况也可能引发后续纠纷。
建议不要采取这种不当行为,应诚实守信,按照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劳动相关事宜。
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几
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并无固定的百分之几的标准,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形:
(一)基本工资的约定。一般会明确一个具体数额或者占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占工资总额的60% - 80%不等,这部分相对稳定,是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和劳动报酬的基础部分。
(二)工资。绩效工资占比会因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有所不同,可能占工资总额的20% - 40%左右。企业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后发放,旨在激励劳动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奖金、津贴等。奖金可能与企业经营效益、个人突出贡献等相关,津贴则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质发放,如夜班津贴、高温津贴等,它们在工资总额中的占比不定。
总之,劳动合同中工资各部分的具体占比需结合行业习惯、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劳动者的岗位特点等因素,通过双方平等协商后合理确定,并明确写入合同条款。
三、劳动合同两份都在违法吗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双方都能清楚知晓合同约定的内容,便于在履行过程中依据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若两份劳动合同都由公司持有,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对于劳动者而言,其无法及时、便捷地查阅合同条款,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依据合同主张权利,举证也会面临困难。从法律责任角度看,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这一违法行为。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持有两份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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