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业金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有什么好坏
一、什么是失业金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有什么好坏
失业金终止是指失业人员停止领取金的情形。一般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等情况下,失业金会终止发放。
劳动合同终止有其两面性,具体如下:
从有利方面来看:
(一)双方权利义务清晰结束。后,双方不再受原合同约束,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和不确定性。
(二)为新机会提供空间。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招聘新员工,劳动者也能寻找更契合自身职业规划的新工作。
从不利方面而言:
(一)可能带来经济压力。对于劳动者,特别是依赖此工作收入的人,合同终止后若未能及时找到新工作,会面临经济困难。
(二)职业发展连续性受影响。劳动者需要重新适应新环境,可能会使之前积累的工作经验和人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中断。
二、失业救济金终止是什么,终止劳动合同的好坏是什么
失业救济金终止,是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因出现特定情形而停止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比如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等情况,失业救济金就会终止发放。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利弊,有以下方面:
从有利方面看:
(一)对于劳动者,若前往更好的工作岗位,能获得更优薪酬、发展空间等。对于用人单位,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引入更适合的人才,提升工作效率。
从不利方面看:
对劳动者而言,若被动终止劳动合同且未能及时找到新工作,会面临经济压力和职业空白期,失业救济金虽有一定帮助但难以完全弥补。对用人单位来说,不当终止劳动合同可能引发劳动纠纷,需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影响企业声誉。
三、患病职工合同期已满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么
患病职工合同期已满,一般不可以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期满等情形终止劳动合同。这是对患病职工的一种特殊保护。
如果患病职工的医疗期在合同期满时尚未届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的时限,其长短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只有当患病职工的医疗期届满,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需按照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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