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指什么责任
一、违约责任指什么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素,其详细内容如下所述:首先,需要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其次,在违约行为发生之后,如果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则这种情形就被认为是存在损害事实;再次,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内在联系,二者间的关联性即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最后,如果违约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合法事由,那么他将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前三点符合构成要件学说的要求,是违约责任的积极构成要素,也被称之为违约责任的正面要求。
而第四点,则构成违约责任的消极(或逆向)构成要素,往往会涉及到对违约责任的免除问题。
在这里,我们仅讨论违约责任的积极构成要素,即违约行为本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
关于违约责任所导致之赔偿损失范畴,其具体内容应依据双方之间所达成的共识加以确定,亦或由遭受损失一方负责提供相关证据以协助解决纷争。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相关规定【损害赔偿范围】,当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履行行为未能达到规范要求,进而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时,该经济损失的赔偿额度应相当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实际损失金额,并且要包含了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以预期得到收益;此赔偿总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有可能引发的潜在损失范围。
三、违约责任承担范围有哪些方面
关于违约责任,它专指当事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忠实履行双方所达成之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起的法律上的责任。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违约责任的具体涵盖范围如下:首先,是强制履行方式,也就是说当其中一方当事人未能遵从合同义务或未能完全按照其约定履行之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其次,是采取补救措施,这意味着当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弥补损失;再者,是赔偿损失,即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完全按照其约定履行,从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时,该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起赔偿责任;最后,是违约金,即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好违约金,若有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他/她就应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另外,对于尚未生效的合同,并不适用于违约责任,但当事人仍需承担起责任。
最后,关于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根据相关,其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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