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完后悔了,财产分割能反悔吗?
"当初为了尽快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得稀里糊涂,现在越想越亏怎么办?"这是不少人在离婚后常有的困惑。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原则上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对方隐瞒财产等情况,法律也给了"后悔药"——关键在于如何把握维权时机和方法。
**什么情况下能推翻离婚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有权请求重新分割,实践中,以下三种情形可主张重新分割:
1、协议签订时受胁迫或欺诈(如对方威胁不签字就不让见孩子);
2、发现对方隐瞒重大财产(如隐匿房产、股票账户等);
3、财产分割显失公平(例如房产市场价500万却作价100万分割)。
注意! 请求变更的时限为离婚登记后1年内,超期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三步走维权方案
1、协商优先
立即与对方沟通,若双方同意修改条款,可到公证处签订补充协议。注意:口头约定无效,必须书面确认。
2、起诉主张撤销
协商不成时,收集以下证据向法院起诉:
- 原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录音、聊天记录;
- 对方隐瞒财产的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
- 专业机构出具的财产价值评估报告。
3、申请财产保全
若发现对方正在转移财产(如紧急出售房产),立即申请法院冻结相关资产,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法律依据速查
- ▶《民法典》第152条: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可请求撤销。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0条: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应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
- ▶《民事诉讼法》第104条:情况紧急时,可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特别提醒
离婚协议不是"一锤子买卖",但反悔维权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建议:
1、签订协议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类似案例,预判风险;
2、涉及大额资产分割时,务必委托律师起草条款;
3、发现权益受损立即行动,拖过1年诉讼期将彻底丧失主动权。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与其事后懊悔,不如在签订协议时多留个心眼——必要时请专业律师介入,既能避免踩坑,也是对未来生活的负责。
离婚协议签完后悔了,财产分割能反悔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