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这3点必须注意!
离婚时,夫妻双方最纠结的问题莫过于财产分割,许多人草草签完离婚协议后,却发现对方拒不履行承诺,这时才惊觉:白纸黑字写的财产分割条款,真的具备法律强制力吗?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但必须满足严格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需经双方自愿签署,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但现实中,常因以下3种情况导致协议无效:①一方被胁迫或欺诈签订协议;②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如一方分得90%以上财产);③存在故意隐瞒、转移财产行为,曾有案例显示,男方在离婚前3个月将房产低价转给亲属,最终法院判定该行为无效,财产需重新分割。
如何确保离婚协议有效?
1、公证协议或申请司法确认:通过公证处对财产条款公证,或向法院提交调解书,可将协议升级为强制执行依据。
2、明确财产范围与分割方式:需详细列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信息,切忌使用“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等模糊表述。
3、附加违约条款:约定逾期不配合过户需支付违约金,实践中违约金通常控制在财产价值的20%-30%。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92条: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离婚后可被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期限为1年,逾期法院不予支持。
《公证法》第37条:经公证的协议可直接作为执行依据。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绝非“签完就万事大吉”,关键要看协议是否具备“可执行性”,建议在签署前完成三件事:①通过银行流水、房产登记等途径核查真实财产状况;②对高价值财产(如房产、公司股权)单独拟定履行细则;③要求双方在每页协议签字并按手印。专业的离婚协议,既要“分得清”,更要“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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