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60岁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60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其一,若该60岁人员已享受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这种情况下,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不受调整,因此一般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问题。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双方约定或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处理,若发生纠纷,通常按照进行处理。
其二,若该60岁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虽然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相关规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二、5年未签劳动合同要补签吗
这种情况下是否补签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从法律规定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5年未签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已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从对用人单位的影响来说,补签劳动合同有一定必要性。补签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后续劳动纠纷的风险。若不补签,一旦发生,用人单位可能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比如支付高额等。
从劳动者角度,若劳动者愿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补签可以保障自身权益,使劳动关系更加稳定;若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也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
总之,5年未签劳动合同一般建议补签,以规范劳动关系,降低法律风险。
三、50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50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或者存在其他符合法定补偿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是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且用人单位不存在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等法定需支付补偿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若50岁女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应按照上述规则判断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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