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原件应该由谁持有
一、劳动合同的原件应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原件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自持有。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者而言,持有劳动合同原件能清楚知晓自己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具体约定,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据合同主张权利。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持有劳动合同原件也是必要的。在劳动管理过程中,可依据合同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考核,同时在发生时,合同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纠纷。
总之,劳动合同原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分别持有,以确保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劳动合同的乙方应由谁签字
劳动合同的乙方通常应由劳动者本人签字。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对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应当由其本人亲自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以表明其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因为签字行为意味着劳动者对合同条款的知悉和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其二,若劳动者本人因特殊原因,如生病、残疾等无法亲自签字,可依法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但需注意,委托代理需有明确的授权,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范围,以确保代理人的签字行为能代表劳动者的真实意愿。
其三,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劳动者是未成年人,但已满十六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本人签字;若未满十六周岁,则需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三、劳动合同的特性包括关系性吗
劳动合同具有多种特性,一般不将“关系性”作为其典型特性表述。
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劳动者需在用人单位的组织、指挥与监督下提供劳动,在经济上依赖用人单位获取劳动报酬,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
其还具有继续性。劳动合同的履行并非一次性完成,而是在一定期间内持续进行,期间双方不断产生权利义务。
此外,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诸多方面作出强制性规定,双方需遵守。
虽然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双方的关系,但“关系性”未准确、全面体现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本质特征与属性,更多是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一种外在表现。所以从常规专业角度,不把“关系性”当作劳动合同的特性。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的原件应该由谁持有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