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在面临违约的情况下,当权者有权要求违约者依据协议中明确规定的违约法律主体做出相应的赔偿支付;若协议并未明确规定违约法律主体的责任情况时,双方应当进行积极协商,通过商议的方式,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性措施或者象征性的赔偿损失等形式的后果;若通过努力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委派专业法律机构介入,比如向提起诉讼,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得以解决。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民法典规定原合同解除争议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原合同中所包含的解除争议条款,只要其符合法定的有效条件,就应当视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来说,即使合同最终未取得有效成就、被认定为无效、遭到撤销甚至已然终止,也不会对其中关于如何处理争议问题的条款产生任何影响。
这是因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若某部分内容被判定为无效,但并不影响整体行为的有效性时,其他仍属有效的部分仍应得到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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