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买房合同违约怎么办
一、签买房合同违约怎么办
如果签买房合同后一方违约,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违约方为买方
1. 若买方违约不购买房屋,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卖方的损失,卖方还可要求买方赔偿损失,例如房价下跌造成的差价损失、卖方为准备交易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2. 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卖方可以选择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可请求或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二)违约方为卖方
1. 卖方违约不卖房,需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2. 同样,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卖给自己,若卖方拒绝履行,买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强制卖方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买方为购房而额外支出的费用等。
二、买房意向多少
买房意向合同的违约金数额没有固定标准。
(一)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一般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双方明确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那么在一方违约时就按此比例计算违约金数额。但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过高或过低,如果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过低,受损害方也可以请求适当增加。
(二)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受损害方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因对方违约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为签订正式做准备而产生的费用、房价上涨导致重新购房的差价损失等,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三、终止买房合同属于违约吗
终止买房合同是否属于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存在法定的解除事由,那么终止合同不属于违约。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像地震导致房屋完全损毁无法交付;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卖方明确表示不卖房了;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卖方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经买方催告后仍不办理;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
但如果不存在法定解除事由,一方擅自终止买房合同则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的损失等。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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