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法律规定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法律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具体规定如下: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此外,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经履行劳动义务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最长时间为十一个月。
二、未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举报吗
可以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员工在举报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举报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用人单位可以补签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补签劳动合同。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补签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主动补签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的情形,一般是可以被认可的。
需要注意的是,补签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真实意愿。用人单位不能以补签劳动合同为由逃避自身的法律责任,如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同时,补签劳动合同的时间节点应在合理范围内,不能过于滞后,以免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过大影响。总之,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需谨慎处理,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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