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证明?这些证据你准备好了吗?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分割,更是财产的分割,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界定和证明感到困惑——到底哪些财产算共同财产?又该用什么证据来证明?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均属于共同财产,但如何有效举证却成了许多人面临的难题。
**共同财产证明的难点在哪里?
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证明的难点往往在于证据的完整性和来源的合法性,一方可能隐瞒收入或转移财产,导致另一方无法掌握完整的财产信息;再比如,房产、股权等大额资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需要提供出资证明或共同还贷记录才能主张分割权。关键证据缺失或举证方式不当,可能导致财产权益受损。
**解决方案:三步锁定关键证据
1、收集经济往来凭证
银行流水、工资条、投资协议是核心证据,婚后共同还房贷的转账记录、联名账户的收支明细,甚至微信聊天中关于财产分配的对话,都可以作为佐证,若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可申请法院调取其名下账户的流水明细。
2、财产评估与公证
对房产、车辆、公司股权等资产,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保留评估报告,若婚内签订过财产协议或进行过公证,可直接作为分割依据。
3、借助律师与司法程序
律师可通过财产调查令调取对方隐匿的财产信息,例如未公开的理财账户、海外资产等,若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还可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主张少分或不分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
- 《民法典》第1092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少分或不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0条:强调财产分割需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度及过错责任。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本质是“证据战”与“法律博弈”。提前保留经济凭证、及时固定证据链、善用法律工具,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核心方法,尤其要注意,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文件、共同还贷记录等材料是“黄金证据”,若对方存在恶意行为,务必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人财两空”的结局。
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人”,财产分割的关键,在于你能否证明“它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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